暨阳学院后勤服务中心食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9-09-19

第一条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饮食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餐饮公司应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机械设备、燃油设备、蒸汽设备、刀具的使用保养等相关安全知识,工作中应注意防滑、防烫、防化学物品伤害等措施。

第三条  机械设备、燃油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安装维修。维修时应做好安全提示。

第四条  机械设备、燃油设备、蒸汽设备等操作,必须做到专职专人操作、保养,非指定人员不得操作。

第五条  清洗压面机、绞肉机、和面机等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六条  关注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报修。

第七条  保持地面干燥,员工上岗时应注意地面打滑现象。

第八条  烧碱、消毒药水等应专门存放,由专人保管和使用,使用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得残留。

第九条  食堂卫生专管员应对食堂的安全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和记录。

第十条  员工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的原则,做到严格防范、规范操作,杜绝各种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  对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要严格按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并责任到人。对和面机、绞肉机及大功率设备的操作,要经培训后专人操作。

第十三条  做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食堂烟道要定期清理,消防栓要定期检查,防止火灾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  设施设备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实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五条  做好库房门窗的日常检查。

第十六条  对违反规定和要求,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及其他后果,严格追究部门和个人责任,责任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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