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对后勤服务的监督和考核,不断提升后勤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保证服务质量,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后勤服务协议书》有关要求和学院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根据学院后勤服务协议书内容要求,学院对后勤服务质量的考核本着“细化标准、突出重点、科学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力争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对后勤服务质量作出评价。
二、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后勤服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共保障部,公共保障部负责人兼任主任。
三、考核内容
根据学院后勤服务协议书内容要求,对后勤服务、经营项目进行监督考核,主要包含:饮食服务、公寓服务、物业服务(大楼管理、环境清卫、水电管理、会务服务、绿化养护)、商贸服务及营业房管理等内容。
四、考核方式
1.问卷调查
后勤服务调查问卷(附件1)分教职工问卷和学生问卷,按一定比例进行取样,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后勤服务中心诸暨服务部员工不参加本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根据后勤服务的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依据服务质量标准要求,设计不同的调查内容,保证调查结果能够客观、真实地评价后勤服务质量。
2.综合考评
学院后勤服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后勤服务综合考评会,根据《后勤服务综合考核评分表》(附件2)内容,对后勤服务情况进行年终综合考评。
五、考核分值
考核满分100分,由师生满意度和综合考评分两部分组成,各占50%权重。
师生满意度=教职工满意度*30%+学生满意度*70%,取上下半年平均值。
综合考评分=饮食服务考评分×35%+公寓服务考评分×25%+物业服务考评分×25%+商贸服务、营业房管理考评分×15%。
六、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得分≥70分为合格,考核得分<70分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学院支付后勤服务经费。
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除5%的后勤服务经费,并提出工作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八、因后勤服务工作不力发生较为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考核直接认定不合格。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共保障部负责解释。
附件:1.后勤服务调查问卷
2.后勤服务综合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