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荣获“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

作者:胡颖 时间:2023-04-04

近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公布第二批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名单,学院荣获“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

2021年9月,按照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行动方案》要求,学院成立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照创建评价指标,从精神文化、物质条件、行为管理、管理绩效等四个方面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申报创建工作。

2022年11月28日,学院接受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创建评价验收。专家组充分肯定学院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经评审,学院达到了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评价规范的创建标准,成为全省第二批获得“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的高校。

一直以来,学院高度重视绿色学校、生态校园建设,主动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个环节,扎实开展节水节电节能、光盘行动、垃圾分类、校园环境治理等绿色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学院先后被评为“2018年诸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2019年浙江省节水型单位”、“浙江省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荣获“浙江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称号是学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成果,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入践行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新理念,进一步完善绿色学校建设各项举措,将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全过程,不断巩固绿色学校建设成果,努力推动绿色学校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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