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绍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暨阳学院在册的大学生(自愿参加绍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
二、参保待遇期
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筹资标准、缴费方式及缴费时间
(一)筹资标准
1.18 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 670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25 元,大病保险55 元,长护险9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 130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8 元,大病保险 22 元,长护险30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 540 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47 元,大病保险33 元,长护险 60 元)。
2.18周岁以下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 580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25 元,大病保险 55 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 100 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8 元,大病保险 22元),各区、县(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80 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47 元,大病保险 33 元)。
(二)缴费方式
1.支付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我为自己缴费。
(三)缴费时间
1.支付宝里出现缴费数据,即可缴费。
2.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保资格。
四、政策解答
(一)异地就医:在绍高校大学生因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在相关居住地或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结算前凭相关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后门诊或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先个人负担10%后,再按规定报销;备案期间,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不设置转外个人负担比例。
(二)异地就医备案:浙里办-浙里医保-我要备案-异地长居人员-备案。
(三)备案时,异地联系地址要写详细,需精确到门牌号,否则会被拒。
(四)备案时长,请根据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时长填写。
五、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2026年度绍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请按要求填写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
(二)不参加医保的学生,请在放弃参加医疗保险签名表(附件2)中亲笔签名确认,要求正楷字。
(三)附件1电子稿于10月17日前发邮箱:499647614@qq.com
(四)所有附件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于10月17日前交至行政楼107办公室。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做好参保工作。所有附件以班级为单位填报,按学院上交。
因时间紧迫,请各二级学院抓紧时间通知、落实。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87760045;医保局咨询电话:87597857。
附件:1.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
2.放弃参加医疗保险签名表
公共事务管理部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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