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 别 |
报 销 比 例 |
普通门诊 (累计净报销800元)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55% (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65%) |
其他点医疗机构 |
15% (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25%) |
| 温馨提醒:未异地就医备案的大学生绍兴市外的普通门诊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
住院及门诊规定病种 (累计报销28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85% |
| 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
75% |
|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0元(不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0元,门诊规定病种400元。床位费40元/天。 |
大病保险 (住院) |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符合大病保险资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大病保险资金按70%予以报销。住院起付标准为18000元,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 温馨提醒: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诸暨市医保中心电话:0575-87373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