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定额管理
(一)公共教学用房定额
学校公共教学用房经公共事务管理部门核定后统一切块至教务部门调配使用,由教务部门根据学院所承担的教学计划及专业特点,分别安排普通和专用教室,确保教育部规定的生均面积和实际使用需求。
(二)教学实验用房定额
1.各单位教学实验用房定额面积S包括五项内容:
①各类学生教学实验课定额用房-- S1
②各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额用房-- S2
③教学中心补贴定额用房—S3
④人文社科类学院图书资料定额用房—S4
⑤S的计算公式为:S=S1+S2+S3+S4----(公式一)
2.教学实验课用房定额面积S1的核算模型:
①按各单位承担的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教学任务(实验人时数)计算。实验人时数=各课(课内实验学时数×选修该实验学生数)的总和。
②定额计算方法为:每生每2学时为一实验段,每实验段定额用房面积为3m2;每3m2实验室全年安排时数定额为:2人时/段×每周应安排实验段数×全年应安排实验周数
③根据接纳学生人数的不同分为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三种类型。其生时数定额(见表 1)
表 1 每3(m2)教学实验室全年应安排实验生时数定额表
实验课类型 |
每周应安排 实验段数 |
全年应 安排周数 |
全年生时数 定额 |
公共基础课 |
5 |
32 |
320 |
专业基础课 |
4 |
24 |
192 |
专业课 |
3 |
16 |
96 |
④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的实验任务量分别以E1(人时)、E2(人时)、E3(人时)表示,教学实验用房面积S1的计算公式为:
S1=(E1/320+E2/192+E3/96) × 3m2×调整系数(见表2)----(公式二)
表2 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用房调整系数表
调整系数 |
适用院部 |
1.8 |
工程学院 |
1.4 |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 |
1.0 |
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 |
0.6 |
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人文·茶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集贤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农林干部管理学院,体育军训部,天目学院。 |
3.各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用房定额面积S2的核算模型:
按学生毕业生人数和实际在实验室工作时间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S2=Z×K×3㎡——(公式三)
Z 为学生毕业生人数;K 为各类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时间系数:专科生为0.25,本科生为0.5;
4.教学中心定额用房S3,分校级中心和省级中心两个层次,分别按每个中心补贴50㎡、100㎡来计算;
5.考虑到人文社科管理类的学科特点,给予这类学院一定的实验用房补贴。
学院教职工编制数 |
50人以下 |
51-100人 |
101人以上 |
用房面积 |
50 |
100 |
200 |
(三)科研实验用房定额
科研到款数按学院上年7月至当年6月纵、横向实际到款纯研究经费(不含各类机构建设等费用),其中纵向经费×系数0.5、横向经费×系数0.3折算成科研到款总数。
1.定额计算公式:科研实验用房定额面积=科研到款总数(万元/㎡)×调整系数,调整系数见表2(每个学院最高不超过500㎡)。
2.文、理类学院给予50㎡基础科研实验用房面积。
(四)学位点用房补贴
1.硕士学位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和一级博士学位点(一、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不重复计算)分别给予:20m2/个、50m2/个和200m2/个的用房补贴。
2.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2㎡/人、4㎡/人的用房补贴(每个学院最高不超过500㎡)。
(五)实验室用房补贴标准
1.省部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分别给予200m2/个、1500m2/个的补贴。校级重点、省部级重点、省部级重中之重、国家级等各类学科分别给予20m2/个、100m2/个、200m2/个、500-1000m2/个的补贴。同一机构有多项补贴的,按高一项计算。
2.经科技部门认定挂靠学校省二级、省一级、国家二级及以上的学术团体分别给予10m2/个、15m2/个、20m2/个的补贴。
3.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科研用房补贴。国家级高层次引进人才补贴80m2/人研究用房,其中院士补贴150m2/人研究用房;省部级高层次引进人才补贴50m2/人研究用房。
(六)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活动用房管理
图书馆用房切块至图书馆统一管理;体育馆、游泳馆切块至体军部统一管理;活动用房中的学生社团活动用房根据实际需要切块给团委,由团委统一安排,教工活动用房根据实际需要切块给工会,由工会统一安排。
二、行政办公用房定额管理
(一)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定额
考虑到机关办公特点,按人事部门下达的编制数15㎡/人总切块给各部门,根据部门需要自行安排使用。
(二)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定额
1.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参照机关按每人15㎡,教授按10㎡/人,其他教学、教辅人员(含外籍教师)按编制数4㎡/人核定。
2.会议、档案室:每个学院安排50㎡作为会议和档案用房。
3.学生工作用房(含辅导员办公用房):
学生规模数 |
500人以下 |
501-1000人 |
1001-2000人 |
2001人以上 |
用房面积 |
20 |
30 |
50 |
70 |
注:行政人员兼职不重复计算。学生规模指本专科、研究生、留学生人数。
学院用房总定额面积
总定额计算公式:学院用房定额总面积=教学实验用房+科研实验用房+学位点用房+补贴用房+行政办公用房。
三、生活用房定额管理
(一)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宾馆性用房、卫生所等后勤用房由公共事务管理部门核定后,委托后勤企业按相关的规定管理、使用。后勤用房管理的原则是挖掘潜力、控制规模;区别性质,分类管理。
(二)产业商业用房由公共事务管理部门核定后统一由产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调配。原则要求校内用房企业从教学区逐步迁至校外经营,商业用房根据房产具体情况确定基本租赁费用,逐步实现与市场价格接轨。
(三)教工宿舍(过渡住房)实施有固定期限的协议管理机制。过渡期内按政策规定给予优惠租金,超过渡期的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生活福利及其他用房由公共事务管理部门根据规划及实际需要予以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