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加强学院公用房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用房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校党委巡察意见,经学院讨论研究,决定对学院中层干部办公用房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各单位行政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以下标准:学院中层正职12 平方米/人,中层副职11平方米/人。
2.各单位自行提供改造房间,公共事务管理部设计改造办公室若干,改造完成后,学院中层正职入驻并单独办公,中层副职集体办公。
3.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公用房使用情况,以率先垂范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学院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和学院纪委将对中层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不按规定标准使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严肃追责问责。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
中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