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学院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按照“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掌握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完善资产管理体系,防止资产损失和浪费,确保学院资产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实相符。
二、清查范围
凡登记在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均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清查基准日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清查内容
各单位对照资产卡片信息和资产实物,组织对每一件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要根据盘点情况,在“资产管理系统”中,修改、补充资产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品牌、型号、出厂号、资产照片等信息。资产清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资产清查操作手册》。
1.资产清查结果信息。核实占有使用的资产使用状态,包含正常、待报废(含减值报损)、待调拨(含闲置、账务调整)、盘亏和其他。
2.存放地信息。一旦资产存放地点发生变动,使用人可在清查时修改存放地,确保存放地点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3.使用单位、使用人信息。单位内部使用人变更,单位资产管理员可在清查模块直接修改使用人信息;使用单位或者跨单位使用人变更由原使用人在系统内发起资产变动申请。
4.品牌、型号、规格、出厂号信息。“资产管理系统”中品牌、型号、规格、出厂号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使用人可在清查时修改相应的品牌、型号等信息。
5.资产照片信息。每条资产数据需补充2张照片,第一张为资产标签照,第二张为资产实物整体照(软件类除外)。同一型号、规格的家具类资产,可上传相同的照片。
四、清查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公共事务管理部复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各单位自查阶段(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30日)。
使用单位通知本单位职工核查本人名下资产,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资产落实到人,落实到房间,资产标签遗失的,及时补打标签;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已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资产品牌、型号、出厂号信息不正确的,及时进行修正。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6月6日前,打印《资产明细情况表》和《资产清查报告》,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公共事务管理部。纸质文档报送至:行政楼107室,联系人:周老师;电子文档发送至:****59822@qq.com。
2.公共事务管理部抽查复核阶段(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30日)。
公共事务管理部将根据使用单位自查的情况,对各单位资产进行实地抽查、复核。
五、清查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到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统筹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精心组织,确保真实完整。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以专业、实验室或个人为单位,做到逐个房间、逐个实验室、逐件逐台核实,不重不漏、全面彻底;按要求完善资产基础数据,做到卡片数据信息完整、准确提高资产数据质量。
3.严肃纪律,实事求是。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资产保管和使用责任制,对清查盘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学院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资产清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