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交通智能化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规范公务票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务票适用于来院联系公务及学院、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机动车辆。
二、公务票申领及使用
1、由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数量,填写公务票申请表,到公共保障部办理;
2、公务票按实际情况数量申请发放至各系(部、中心)、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年底学院统一结算;
3、使用公务票的机动车辆,离校时收费岗亭收取公务票不收取机动车辆停车泊位费;
4、公务票当年使用有效。
三、本方案由公共保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