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交通智能化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9-09-18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交通智能化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证校园交通安全有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交通智能化收费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根据“严格控制,分类收费”的原则,暨阳学院对出入校园车辆进行分类管理,优先保障教职工车辆进出,控制外来车辆。

二、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车辆的分类和收费标准

1、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车辆分为A类、B类和C类A类和B类机动车辆,经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远程自动识别后,实现不停车自动升闸放行。C类机动车辆,进校后经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进行自动识别,出校时经识别系统验证、收费后放行。

2、以下人员车辆身份的确认以学院组织人事部和各用工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原则上对每位教职工免费办理一辆机动车车牌信息录入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

(一)A类车辆(免费)

1)学院教职工的机动车辆;

2)学院离退休人员的机动车辆;

3)学院内各部门(单位)外聘员工的机动车辆;

4)诸暨图书馆工作人员机动车车辆;

5)诸暨人民医院暨阳学院卫生所医务人员机动车辆;

6)城东派出所驻学院警务站工作人员机动车辆;

7)与学院内单位有长期业务联系的外单位机动车辆;

8)校园维修、园林养护人员机动车辆;

9)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机动车辆;

10)租用学院内场地经商人员的机动车辆;

11)浦阳之星假日酒店工作人员机动车辆;

12)学院组织、承办的各类大型活动的承办、协办单位工作车辆;

13)学院体育中心组织、承办的各类赛事活动的承办、协办单位工作车辆;

14)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军车、邮政、环卫、运钞车;

15)其它来院公务车,离院时凭公共保障部提供的公务票;

(二)B类车辆(收费)

全日制在校生的机动车每辆1000元一年500元半年,学生毕业后所剩余额可退。

(三)C类为外来临时进出校园车辆,机动车辆计时收取停车泊位费。学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机动车停放15分钟(含15分钟)免费;

2)小型车: 5元/辆×小时,24小时内单车收费不超过30元;

3)大、中型车:10元/辆×小时,24小时内单车收费不超过50元;

4)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三、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车辆的管理

1、院内交通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交通管理规定》执行。对不配合交通管理和乱停放的车辆,公共保障部将采取粘贴乱停车告知单、锁车(拖车)、拍照曝光等措施。拖车的费用由车主自负。

2、各类车辆实行统一审批,年度注册审核,车辆变更时应主动到公共保障部登记备案。

3、B类机动车辆包年期满后,自动失效;若还需继续使用,须及时交验所需资料并续费,否则按C类临时车辆计时收取停车泊位费。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将依其严重程度采取撤销其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使用资格、通报相关单位(部门)追究相关责任、追缴所漏交的停车泊位费等措施,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进出校园资格的机动车辆。

(二)伪造或变造假车辆牌照,故意躲避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等手段进入学院的机动车辆。

(三)其它使用欺骗手段获得交通智能自动识别系统进出校园资格的行为。

5、学院向车辆使用人收取的是停车泊位费,只负责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承担车辆及车辆内物品的保管责任。

四、本办法由公共保障部负责解释。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公共保障部版权所有         中国浙江省诸暨市浦阳路77号   邮编:311800